阅览室管理制度

来源: 时间:2017-09-20

1、读者一律凭本人借阅证进入阅览室;
2、读者一次只能取一本报刊、杂志阅览;
3、本室图书,仅供室内查阅,禁止带出本室;
4、必须爱护图书,不污损、撕毁,违者按《遗失损坏书刊赔偿规定》处理;
5、保持良好的学习环境,不得在室内高声喧哗,禁止室内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丢纸屑;
6、复印本室资料,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;
7、阅览完毕,请将图书归还原位后再取出本人阅览证;
8、随身物品妥善保管,如有遗失,责任自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