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工作人员职责范围

来源: 时间:2017-09-20

1、在馆长领导下,负责全馆的日常事务管理、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,按照分工负责全馆各项业务工作,确保全馆工作的正常运转。
2、协助馆长制订工作计划、规章制度、经费预算及做好工作总结、报告、通知等有关文件的报送工作。
3、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馆管理业务,按照《中国图书馆分类法》做好图书的分类、编目;新书要及时上架,投入使用,努力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周转率。
4、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,积极推进图书馆信息化建设,组织实施图书、资料和期刊的计算机管理;加强电子设备的管理、使用与维护。
5、做好馆藏书刊的验收、登记、造册工作,保管好各类报纸、期刊、杂志和有价值的资料,定期将其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,保持资料完整无损,便于读者查找。
6、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、装裱工作,提出馆藏的注销、剔除意见。
7、负责图书排架、整架,做好各类统计、清点与记录工作,图书书标、卡片、登录号、索书号及账目要清楚、齐全、规范,做到书账相符。
8、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,严格借阅手续;教育学生爱护图书,归还时做到不污损,不丢失,不无故延期。
9、做好图书馆、阅览室的清洁卫生、防火、防盗、防尘、防晒、防虫、防潮等工作。
10、收集读者意见,及时反馈给馆领导。
11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