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管理制度

来源: 时间:2017-09-20

1、凡本校读者一律凭本人借阅证入馆,院外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入馆。
2、进入阅览室一律不许携带书包、书籍、报纸,阅览室书刊、报纸只限在室内阅览,严禁带出室外。
3、在借取杂志时,读者应当面验清,如发现杂志污损、缺页等情况,应立即向借阅处说明,否则概由自己负责。
4、教职工可凭借阅卡借出阅览室资料阅览,学生不许外借,如因特殊需要,学生可凭教务处或学工处负责人书面证明方可借出阅览。
5、图书到期不还,每逾期一天,每册书收取滞还金0.2元,请读者注意借期,按时还书。  
6、外借图书丢失而未在归还日期内办理赔书手续者,除需按有关规定赔偿外,还需交纳相应的超期费:(撕损条形码、书标者,每项罚款10元;涂污、撕页、剪裁、故意破坏书刊的防盗装置及标识等行为,普通图书处以书价的2—5倍;多卷书按全套书的2倍;工具书按书价的5—10倍;读者应妥善保管所借图书,如有遗失,应尽快到图书馆办理相关的赔书手续。原则上允许购买同名、同著者、同版本等各种书目信息一致的新书赔偿,另交纳2元加工费)。
7、节假日期间(包括五一、国庆、元旦、端午、中秋、清明)到期的图书,时间自动往后延顺,除掉假期,开馆后及时归还不算超期;寒暑假期间到期的书,可延长至开学之后的前两周内还清,超过第二周的,按实际借书时间(包括假期)计算超期罚款。
8、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,如发现转借、代借等现象,视其态度,本馆将予以批评或扣留借阅证,并暂停借阅一学期。
9、读者入馆后要保持图书馆内安静,禁止大声喧哗,接打电话应注意避免影响他人。
10、言谈举止文明礼貌,仪容整洁,不穿背心、拖鞋入馆。
11、保持馆内清洁卫生,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废弃物。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严禁在馆内吸烟、用火,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12、自觉遵守馆内规章制度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